原文发表于2006年8月
本文所探讨的,是以彩票发行和销售单位为主体的“内部作弊”问题,不是以彩民为主体的“外部作弊”。彩票发展至今,外部作弊已经很困难,现在的主要问题是内部作弊。本来嘛,碉堡最容易从内部攻破。本文分三次写完,从即开型彩票到电脑彩票,逐一探讨。这个问题比少数几个人的贪污腐败问题更重要,这是整个彩票的腐败问题,希望引起彩票行业的注意和探讨。过去我对防止内部作弊问题多次提意见,无人重视,无人理我,现在只好拿到网上来公开讨论。
福利彩票发行初期,使用最传统的彩票方式,每票有一个不同的编号,公开开奖,凭号码中奖。这种彩票有一个特殊的麻烦:开奖前必须把剩余没有卖出的彩票收回作废,否则无法开奖。彩票的销售单位为了省事,往往不公布开奖日期,要等彩票卖完后才决定何时开奖。有时虽然公布了开奖日期,由于某领导临时来不了,还可能改期。彩民对此不胜其烦,因此彩票的销量上不去。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是我老刘第一个把西方的“即开型彩票”引入中国彩票市场。这种彩票中奖或不中奖,在彩票制作时就确定了,因此带来了一系列的彩票保安问题。彩票印制厂所交货的即开型彩票,哪张有奖,哪张没有奖,必须保密,彩票发行和销售单位不掌握这个机密信息。为了防止彩票制作单位作弊,每一箱彩票具体发往哪一个销售点,是彩票发行单位的机密,不让彩票制作单位知道。彩民购买这种彩票后,即买即开,无须等候开奖。“即开型彩票”是英文Instant Lottery的中文译名,这个中文名称也是我老刘创造和首先使用的。
很明显,这种彩票的保安性能要求很高,如果让人看出哪张有奖,哪张没有奖,这种彩票就没有意思了。这种情况下的作弊,是彩票质量不过关所引起的,不在本文讨论范围内。但是我必须承认,我所制作的即开型彩票,在早期曾经出过质量问题。一旦出现彩票的质量问题,就必须赔偿发行单位的损失。
福利彩票开始制作这种彩票时,把彩票卷成小卷,两头用缝纫机扎起来封口,很土,彩票的保安度也低。我看到其中的商机,就投资开厂,用机械化的办法生产一种比较先进的揭开式即开型彩票,后来又进一步改为刮开式,但是最主要改进是采用电脑随机打号的办法,使得中奖和不中奖的彩票在外观上一模一样,没有任何规律,难以作弊。这种彩票必须分成“奖组”,通常是一万张为一组。每组彩票中有一个一等奖,几个二等奖,和数量较多的小奖。如果每张彩票的售价是2元,每组彩票的销售收入是2万元,其中1万元用来发奖。
福利彩票采用即开型彩票后,销量明显上升,这种彩票形式在电脑彩票票出现前,就是中国彩票的主要形式。我厂在开始生产这种彩票时,福利彩票的印制处长韩战平向我们提出了一个特殊要求:要我们把中奖和不中奖的彩票分开交货,而且中奖的彩票要比玩法规则上规定的数量更多印一些,由他负责把这两种彩票混合起来后销售。他提出这种要求的理由是:彩民不信彩票里面有奖,因此必须当众在有奖的彩票中进行抽检,证实有奖后,当众把有奖彩票插入不中奖的彩票,再当众“洗牌”,才能开始销售。这个理由说来很中听,中国彩票市场在启动初期,不得不考虑市场的特殊情况,我们也就同意了。但是韩战平掌握了全部中奖彩票,是否如他所说那样去做,那就不得而知了,即便他的确把有奖彩票全部插入销售,他也有可能在中奖彩票上做记号,公开作弊。他代表彩票发行单位,他怎么干我们管不着,我们只为他服务,无权干涉他在彩票发行中的细节。后来由于他的索贿行为,被我检举,法院判了刑,他除了索贿罪外,还有彩票销售中的作弊行为,我相信与此有关。
采用“规模销售”的办法来卖即开型彩票,是福利彩票首创的。发行单位首先租用一个可以容纳万人的广场,把十几辆汽车和无数电视机,电冰箱,自行车等奖品一字排开,阵容庞大。北京的彩民可能还记得:福利彩票经常在王府井南口扎台搞这种“规模销售”。彩票销售开始后,推销人员用高音喇叭促销,不断放鞭炮,宣布有人中奖。围观的群众开始持怀疑态度,眼看奖品一件一件被人领走,也红了眼,跟着也大买特买起来。在不断的“煽情”下,广场上聚集的群众越来越多,群众的购买“热情”可以达到白热化的程度。
这种销售办法又称为“大奖组销售”,即把彩票的奖组扩大为十万张一组,甚至更大,但是以10万为一组的最受欢迎。这样做的目的是每组的奖金总额可以提高到10万元,就可以用一辆小汽车来做一等奖,彩票的号召力就大为提高。这种大奖组销售办法果然很见效,小汽车果然是最具吸引力的彩票奖品。但是采用大奖组后,又带来了新的问题:10万张彩票,分装10箱,一箱一箱依次销售。如果一等奖出现在第一箱内,彩民知道这组彩票中的唯一的一辆小汽车已经被人中奖开走,谁还来当傻瓜继续购买这组彩票那剩余的9万张?彩票销售单位岂不赔本?这种问题在国外不存在,因为国外即开型彩票不搞这种高度集中的“规模销售”。彩票是在无数零售点上静悄悄的分散销售,互相并不知道大奖出去了没有,即便大奖已经中出,剩余的彩票也一样继续销售,不受影响。“规模销售”就是集中销售,是分散销售的反面。
这又是中国具体情况下的具体问题。为了解决集中销售带来的这个困难,彩票发行单位(这次是体育彩票了)要我告诉他们一等奖的那张彩票在哪一箱内,以便把无大奖的彩票先行卖出,把有大奖的这箱彩票留到最后才卖。我作为一个彩票制作商,立即陷于两难的境地。如果我把这个信息提供给发行单位,等于泄密,实际是向他们提供了一个作弊的机会。如果我拒绝提供,那么发行单位会认为我不合作,不协助他们解决彩票销售中的实际困难。最后我不得不和体育彩票管理中心达成一个折中的解决办法,即我们同意把大奖设定在每组10箱彩票的最后三箱内,具体在这三箱中的哪一箱,由电脑随机决定,并必须保密。换句话说,在体育彩票的要求之下,我的彩票制作厂为他们生产了一种“特殊”的即开型彩票,这种彩票以10万张为一组,分装10箱,其中第1-7箱是没有大奖的,大奖只在第8-10箱内。(未完,明天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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