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7月14日星期六

接受调查

原文发表于2006年9月


如果你以为我在20000公里以外的美国,可以隔岸观火,指手画脚,幸灾乐祸,那就错了。我和很多人一样,也在接受检察院的调查。

张刘被拘审后不久,检察院就找到了我公司的老职工,要求查看我公司帐本。我公司在几年前已经结业,税务问题也早已结清,职工也已解散,但是由于检察院要看帐,我也只能同意向他们提供全部帐本。这些帐本就由公司原财务会计人员送到检察院。检察院从我公司帐本中复印了一批资料。除了公司原会计要答复查询外,我本人也要答复问题,不能因为在国外就可以幸免。不仅如此,检察院连我的网站也都看了,而且根据网页上的有关内容,提出问题,要我答复。此外,检察院也找到了我公司的其他老职工,要求答复问题。这些过去的员工如今都不归我管,和我没有利益关系。他们如何答复检察院的调查询问,不在我老刘的控制之内,我无法要求他们和我“统一口供”。

有一点可以肯定,如果我老刘有任何违规违法行为,一样会受到惩处。

有人说,要查出点问题还不容易?话虽如此,也要看是什么性质的问题。例如送人两瓶茅台酒,和送人一套豪华住宅,显然很不相同。赖昌兴送某歌星一套住宅,该歌星既非政府官员又非赖昌兴情妇,似乎没有任何权钱交易的问题,但是该歌星为此付出了重大代价,至今不能在中央台登台演唱,我猜测其原因就在于该歌星和一些中央领导比较接近,赖昌兴利用她传递信息,使她犯了错误。送老朋友两瓶茅台酒,当然不是问题,但是如果你把两瓶茅台酒送给一位素不相识的警察,请他通融处理某一违规事件,即便只是两瓶酒,同样有行贿的嫌疑。

我行商四十多年,被中国和外国的税务单位查帐无数次,被检察院调查这已经是第二次,深知这是一件很花费时间也很头痛的事情,要答复无数问题,同样的问题还可能要反复答复多次,不能前后矛盾,所作的答复必须非常明细具体。查办一个案子如此复杂,工作量如此巨大,所以在贪污盛行的今天,我敢说检察院忙不过来。其实自从我开通博客以来,在网上已经被网民质问很多次,例如:你赚了多少钱?你都纳税了吗?你的钱是如何汇出国外的?你做生意难道没有行贿吗?某某人拿了你多少好处?等等,我都不厌其烦,一一作了公开的答复。我相信如果我老刘被“双规”起来,要答复的问题也不过如此。

我初到大陆做生意,属下有些“聪明”员工,自告奋勇替我解决各种困难问题,解决的办法往往是一些所谓的“捷径”,即歪门邪道。这些人替我办事,倒是很有效率,但是如果我一旦对他不满,把他给解聘了,他往往在第一时间内到有关部门举报告发我的违规行为。这种哑巴亏我吃过多次,而且干这种事的人,还往往是自己认为信得过的人。我终于学了乖:一切依法办事。

从检察院办案人员那里了解到:张刘两人的案子,在高检立案,委托北京市检察院查办。此案的调查工作何时能告一段落,还不知道。我只能等着检察院办案人员随时向我提出新的问题。(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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