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发表于2006年9月
在我的印象中,袁伟民对腐败行为是深恶痛绝的,如果有人说他贪污索贿,我不会相信。但是就在他任内,体育总局产生了前所未有的腐败现象。这应如何解释?
“兴奋剂”问题,是体育运动的第一腐败问题。这个问题早就存在,而且在体育总局是个老大难问题。有人说国外运动员人人如此,我们为什么要和自己过不去?又有人说不仅不能取缔,还要研究如何吃药不被查出,或发明新的还没有检验办法的药,说这是我局的重要科学研究课题。虽然有这种种阻力,老袁和他的前任老伍都明确反对“兴奋剂”。在老袁任内,他用“铁手腕”重拳出击,严查吃兴奋剂的运动员,查出一个就处分一个,决不手软。尤其难能可贵的是,越接近奥运会,还越要严查,大有不怕少拿金牌之气概。这个问题终于被控制住了,我国在奥运会上的金牌也没有少拿,而且每块金牌都是实打实的。
老袁在反“兴奋剂”问题上立了大功,但是在“踢假球”和“吹黑哨”问题上却显得束手无策,无功而退。我承认这里面有一个特殊问题:“兴奋剂”可以用科学检验的办法查出来,是否严惩只是一个领导决心问题,假球和黑哨缺乏科学的检验办法,有时不好判断。这两个问题至今仍然是足协身上的“毒瘤”,不知哪年哪月才能割除。外国的黑哨裁判能被判入狱,我国也应如此。
挪用公款为体育总局员工盖宿舍,和建立“小金库”为总局员工发放额外奖金,都是明文禁止的腐败行为,但是老袁不仅没有制止,还在很大程度上鼓励这么干,对此他应该承担主要责任。这种腐败行为在伍绍祖主管体育总局期间,是严格禁止的,老伍还因此得罪了总局内不少人。老袁接管后,也许为了和老伍反其道而行之,大量挪用公款为员工修建宿舍。在他看来,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多拿奥运金牌,为国争光。当挪用公款的违规行为被李金华揭发后,他还振振有词,不承认错误。正因为他不认为这是错误的,因此在很大程度上鼓励了这些腐败行为。
财政部为了加强对彩票发行单位节余资金的控制,采用“收支两条线”的办法:收入要上缴,开支要经过批准。国家体育总局在老袁主管期内所采取的对策,就是自己开公司,通过公司来截留彩票资金,达到自肥的目的。为此国家体育总局创办了两个新公司:“彩票科技公司”和“彩票印务公司”。这两家公司创立之初,经总局领导指定,当时的彩票中心主任孙晋芳任两公司法人,但是她不同意把彩票的节余资金调到两公司,为此,总局领导何慧娴将之“架空”,“挪走”,主要原因就是这些经济利益问题上的冲突。
“印务公司”除了以“科技公司”为大股东外,还有两个小股东“华体实业”和“体育报”。这两个公司本来就是总局属下的专为总局创收的自办企业,前者归总局经济司(司长张昊)管,后者归总局宣传司(原司长何慧娴)管,遗憾的是这两个企业都缺乏油水,“体育报”在何慧娴主管期间,还连年亏损。这两个总局企业自从入股“彩票印务公司”之后,就开始从中彩票利益中分红。根据北京市工商局的年检报告显示:2003年,印务公司净利润8551.84万元,科技公司净利润1.96亿元;2004年,印务公司净利润1.2亿元,科技公司净利润7251.35万元。
今年四月份我在北京碰到刘锋时,从他那里获悉彩票厂已经三年不开工。既然如此,上述巨额利润是如何“创造”出来的?如果我早知今天要写博客,一定会多问几句。现在只能猜测:体彩中心给外厂的订单是通过“印务公司”用来料加工形式发出去的,这个利润是用提高彩票印制价格产生出来的。至于节外生枝,又搞出一个中间纸商再扒多一层皮,更是莫名其妙,至今无解释。
那家“科技公司”,是一个以电脑技术为主的公司,其中的奥妙就更多了,连我老刘也搞不清楚,据说“深不可测”。我只知道总局花费巨资购买了一套至今无法投入使用的电脑软件,而为了购买这套软件,涉及众多干部子弟(又是一大批既得利益者)和后台。这家“科技公司”的惊人利润从何而来?当然还是来自彩票发行费。
总局的彩票发行费用,既然都被这两家公司截留了,财政部的“收支两条线”恐怕已经变成“架空线”了。
这两个公司的设立,还为总局“创造”了一大批就业机会。张伟华的老婆到L司长属下任职,L司长的女儿到张伟华属下任职,如此“人才交流”,倒也皆大欢喜。我在业时,体彩中心的编制仅十余人,现在已经增加到六十多人!
对于子女利用父母的官方地位来牟利,老袁一向持坚决反对态度。但是自从他的儿子袁粒六年前涉足宁波市体育彩票的实物奖品买卖以来,不断传出它通过体育赚钱的消息,听说他自称现在已经身价X亿元。
这些腐败行为的发生,都与现任领导无关,但是腐败行为都要通过具体的人才能表现出来,这些人过去受到老袁的提拔和重用,现在还在位上。现任领导要彻底清理过去的腐败行为,看来阻力很大。在我看来,张伟华和刘锋,只是两只“替罪的小羊”而已。(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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